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精神,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招生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皖招考函〔2019〕24 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9年安庆师范大学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特制定我校2019年对口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结合我校人才培养实际,在统筹专业发展和社会经济需求的基础上,向省教育厅申报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审批发文后(皖教发〔2019〕9号),由我校向社会公布。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学科 门类 |
备注 |
学前教育 |
4年 |
45 |
教育学 |
师范 |
表演 |
4年 |
25 |
艺术学 |
黄梅戏表演方向 |
体育教育 |
4年 |
50 |
教育学 |
师范 |
二、招生对象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符合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按规定参加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信息采集:参加对口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二)专业课报名:考生参加2019年高考平台报名获通过后,方可参加我校对口招生考试专业课报名。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含有考生号的《考生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来我校现场确认,接收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厅规定,每位考生只能选择1所学校的1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名,不得兼报。
时间:3月14日(周四)上午8:30至17:30
地点:外国语学院二楼西招聘大厅
(三)缴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缴纳报名费120元/生(皖价费〔2018〕217号)。
(四)领取准考证:3月29日(星期五 )9:00—17:00在外国语学院二楼西招聘大厅领取。
四、 考试
(一)文化课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考试,满分30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60分)。
(二)专业课考试
我校专业课考试为专业理论考试与技能测试合并实施,满分450分。
学前教育专业专业课考试内容为讲演儿童故事、幼儿园教育案例分析(口试部分+笔试部分)、钢琴独奏、自选舞蹈作品表演、命题儿童画。其中命题儿童画和幼儿园教育案例分析(笔试部分)考试形式为笔试,由工作人员在命题库中抽取一个试题作为考卷闭卷考试。命题儿童画考试时间为3月30日(周六)上午8:00至9:30,考试地点设在教师教育学院教学楼;幼儿园教育案例分析(笔试部分)考试时间为3月30日(周六)上午9:40至10:05,考试地点设在教师教育学院教学楼。讲演儿童故事、幼儿园教育案例分析(口试部分)、钢琴独奏、自选舞蹈作品表演考试形式为现场面试,考试时间为3月30日(周六)上午10:15开始,考试地点设在教师教育学院教学楼。如人数较多,时间可顺延。
表演(黄梅戏表演方向)专业专业课考试内容为唱念能力测试、听辨测试、基本功测试、基本技能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形式为现场面试。考试时间为3月30日(周六)上午8:00开始,地点设在龙山校区音乐厅。
体育教育(田径方向)专业专业课考试内容为专项素质和专项技能,其中专项素质测试内容为100米和立定三级跳;专项技能测试内容为400米、1500米、110米栏(男106.7cm)、100米栏(女84cm)、400米栏(男91.4cm,女76.2cm)、跳高、跳远七个项目中任选一项。考试形式为现场面试。考试时间为3月31日(周日,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地点在龙山校区田径场。
体育教育(篮球方向)专业专业课考试内容为专项素质和专项技能,其中专项素质测试内容为助跑摸高、投篮和多种变向运球上篮,专项技能测试内容为实战。考试时间为3月31日(周日,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地点设在体育馆篮球场。
五、录取
(一)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4月10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一周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二)录取原则
1、学前教育专业:为确保生源质量,专业课总成绩不得低于270分,文化课总成绩按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根据招生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则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再出现考生专业课总成绩同分,则按钢琴独奏、自选舞蹈作品表演、命题儿童画、幼儿园教育案例分析(口试部分+笔试部分)、讲演儿童故事顺序依次比较考生专业课的单项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表演(黄梅戏表演方向)专业:为确保生源质量,专业课总成绩不得低于270分,文化课总成绩按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根据招生计划数,按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的40%加上专业课总成绩的60%计算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则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再出现考生专业课总成绩同分,则按专业考试项目五(综合能力考试)、专业考试项目四(单项技能考试)、专业考试项目三(基本功考试)、专业考试项目二(听辩考试)、专业考试项目一(唱念能力考试)的顺序依次比较考生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体育教育专业(田径方向、篮球方向):为确保生源质量,专业课总成绩不得低于270分,按招生计划数与专业课合格生源数不超过1:1.2的比例确定专业课最低资格线,文化课总成绩按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根据招生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则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再出现考生专业课总成绩同分,田径方向则按专项技能、100米、立定三级跳远顺序依次比较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篮球方向则按专项技能、多种变向运球上篮、投篮、助跑摸高顺序依次比较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印制并发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鼓励政策
(一)报考学前教育、表演(黄梅戏表演方向)专业的优秀考生可享受有以下鼓励政策:
1、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需要参加文化课考试(成绩供参考),并经我校面试合格,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直接录取(录取名额占该专业的招生计划),若符合政策考生超出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二)报考体育教育专业考生的优秀运动员有以下鼓励政策:
1、凡在由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主办或承办比赛项目中获全国前8名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需参加文化课考试(成绩供参考),并经我校面试合格,在计划范围内直接录取(录取名额占该专业相应方向的招生计划)。
2、凡获得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前8名的考生可直接免试在招生计划范围内录取(录取名额占该专业相应方向的招生计划)。
3、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三)符合政策的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下载《2019年安庆师范大学对口招生符合鼓励政策考生申请表》(附件2);同时,考生还须将获奖证书等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由毕业学校和市教育局(体育局)审查,在申请表和支撑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经盖章确认后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原件和申请表于现场报名时,交由我校审核,审核无误后公示。
(四)以上所有免试(加分)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七、建档
录取我校的考生纸质档案由考生毕业学校或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历届生)密封后寄送我校。
八、管理与就业
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在校学生的管理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毕业生按照安徽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附件:1、2019年安庆师范大学对口招生考试工作日程
2、2019年安庆师范大学对口招生符合鼓励政策考生申请表
附件1:
2019年安庆师范大学对口招生考试工作日程
时间 |
工作安排 |
3月14日 |
现场报名、缴费 |
3月24日 |
文化课统考 |
3月29日 |
领取准考证 |
3月30日-31日 |
专业课考试 |
4月1日-3日 |
阅卷、统分 |
4月8日 |
成绩发布 |
4月9日 |
考生成绩复查 |
4月10日 |
拟录取 |
4月10日-16日 |
拟录取名单公示 |
4月17日 |
上报拟录取考生信息 |
附件2:
2019年安庆师范大学对口招生符合鼓励政策考生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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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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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冠 二寸彩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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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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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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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类别 |
应届□ 往届□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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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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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市(地区)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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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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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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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鼓励政策的考生比赛成绩情况 |
政策类别 |
免试录取□免专业课录取□ |
获奖时间(包括比赛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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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项目(包括比赛名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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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成绩(包括获奖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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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加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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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省直管县)教育局 |
审核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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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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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审核人需在获奖证书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各市(含省直管县)教育局公章,签定审核意见。现场报名时,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表一并交验。学校审核意见由我校审查填写。
2.无负责人签名及单位盖章者无效。